10月11日,宁波市奉化区人社局发布《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落户奖励申请公告》及《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公告》(以下均简称《公告》)。
在人才落户方面,《公告》明确,根据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具体分“青苗人才”“青创人才”“青优人才”“青英人才”四类。
其中,“青苗人才”即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人才,给予2万元落户奖励;“青创人才”即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人才,给予12万元的落户奖励;“青优人才”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15万元的落户奖励;“青英人才”即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20万元的落户奖励。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
人才购房方面,根据《公告》,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6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00万元、80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特殊人才安置时,其补贴额度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