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据河南省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近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市本级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都不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河南省《关于加快推动全省不动产业务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自2023年5月15日起,许昌市本级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按照公告,自2023年5月15日起,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准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均核发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将不再发放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电子版不动产电子证照种类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