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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业碳中和应对欧盟CBAM外部市场挑战

中国钢铁业为民族复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经过整整一代人的艰苦努力,早已达到全球第一,支撑了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钢铁业直面国内产能过剩、低小散无序竞争等发展困境,市场化法制化联合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发展,并坚定信念,努力走出去。

随着欧盟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生效,中国钢铁业走出去面临外部市场挑战。CBAM将从2023年10月启动数据申报,2026年实施,2034年全面运行。与CBAM同期通过的EU ETS改革方案,将逐步削减免费配额,所覆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相比2005年应减少62%。CBAM首批纳入行业包括电力、钢铁、水泥、化肥、铝和氢。在过渡期,仅需履行报告义务,每年提交进口产品碳排放数据,不需要购买EU ETS履行清缴义务;水泥、电力、化肥三个行业的碳排放计量核算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钢铁、铝和氢三个行业的碳排放目前暂定只计量核算直接排放。中国出口欧洲的一般商品包括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等,初期阶段不在CBAM直接申报管制范围内。

为应对欧盟CBAM对中国相关行业产品可能的贸易冲击,深圳碳中和近年成功开发出“碳中和”牌工业生物燃气-生物炭、“碳中和钢”、“碳中和氧化铝”、“碳中和纳米碳酸钙(化工新材料)”、“碳中和生物炭肥”和基于生物质气化-炭化负碳排放技术的多种产品,并申请碳中和系列工业品专利,覆盖受CBAM影响的主要行业和产品领域,以中国产业的实质性技术进步,积极主动应对欧盟CBAM外部市场挑战。例如,“碳中和钢carbonneutral®”采用“碳中和”牌生物燃气-生物炭生态系统工程技术,借助绿电、运用全废钢电炉短流程产出全球首创国际生命周期标准碳中和钢,碳排放强度低于欧盟水平,负责任地参与国际市场公平竞争。

一、正确认知CBAM,积极主动应对碳市场与国际碳关税同盟挑战

按国家“双碳”战略规划和中国碳市场发展计划,中国钢铁业即将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国际上,欧美碳关税同盟蠢蠢欲动。中国钢铁业正确认知CBAM,积极主动应对CBAM市场与未来国际碳关税同盟挑战,是钢铁业极为紧迫课题。

1从迎战欧盟EU ETS航空排放交易战到碳中和应对欧盟CBAM碳市场挑战

欧盟通过市场化机制CBAM管制碳排放的政策思路可追溯到2012年,欧盟出台航空排放行政交易指令,欲对国际航空业采取单边行政措施,一厢情愿纳入欧盟碳市场EU ETS。与此同时,中国依据《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公法三原则(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及能力原则),果断出台欧盟EU ETS市场交易禁令,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响应与支持。当时,深圳碳中和公开发表系列文章,明确主张中国通过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制定等应对措施,迎战欧盟航空排放行政交易指令所挑起的国际服务贸易交易战,明确指出“欧盟碳排放交易不等于征收碳税”,大声疾呼学界业界严肃区分碳税政策工具与碳市场工具两种管控碳排放的完全不同的碳定价机制。

中国发挥大国影响力,依据国际贸易规则,在迎战欧盟EU ETS航空排放交易战中,取得国际话语权,使欧盟EU ETS航空排放交易指令单边贸易措施折戟沉沙。2013年6月,国际航协(IATA)通过碳中和MBMs减排方案,2016年该方案成为国际航协的航空业碳中和减排计划CORSIA主要内容之一,2019年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第39届大会批准CORSIA。中国团结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迎战欧盟EU ETS航空排放交易战中,维护国际贸易公平正义,积累了斗争经验,在国内迅速建立了深圳等9个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中国碳市场机制,于2021年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全国统一碳市场。2023年的中国已不同于2012年前,进入新时代,中国从被动迎战欧盟EU ETS航空排放交易战,到主动实施“双碳”战略应对欧盟CBAM市场挑战,在国际舞台建立了与中国大国地位相适应的国际话语权。

2 CBAM证书并非关税凭证,碳市场定价工具并非碳关税贸易壁垒

2019年,欧盟出台《欧洲绿色协议》应对气候变化核心政策,CBAM作为其组成部分,一方面旨在推动欧盟碳市场EU ETS改革,加强对欧盟企业碳排放限制,提升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力与话语权;另一方面旨在弥补产品原产国碳定价与欧盟碳市场碳定价之间差异,以防欧盟电力、钢铁、铝等纳入欧盟碳市场,削弱欧盟竞争力,避免国际贸易产品套利可能导致的“碳泄漏”。CBAM要求进口商品按欧洲碳市场定价购买CBAM证书,这是其被误读为“征收碳关税”的主要原因。尽管CBAM具有单边贸易措施特征,但欧盟主张CBAM是碳排放市场管制机制,将进口产品置于欧盟碳市场相同市场定价环境,并非“碳关税”。欧盟认为CBAM根据其实际排放量,以公平和非歧视方式适用于进口产品,任何在欧盟以外支付有效碳价格都将被考虑在内。从专业角度,2012年发表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不等于征收碳税》文章,经受住时间与历史考验,欧盟CBAM没有征收碳关税,不符合国际税收关税定义。

但问题的关键是,欧盟CBAM开启了全球碳减排另外一个重要赛道,这个赛道完全绕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非歧视原则”等国际公法原则,以应对气候变化之名,构建发达国家“气候俱乐部”,包括国际贸易的碳市场定价“市场壁垒”和“碳关税同盟”壁垒,规避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责任,冒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公平发展权和发展利益。

相对于欧盟CBAM非关税的市场措施(气候影响方面的公平),中国更需警惕欧美钢铝关税和解后,以气候变化“碳排放”之名,利用其钢铁碳排放强度微弱优势,针对中国钢铁业“产能过剩”和“倾销”,结成碳关税同盟:即欧美发达国家联手针对钢铁业建立“碳关税同盟”,其成员国钢铁产品互免碳关税,而对同盟外钢铁产品进口,征收至少25%碳关税。“碳关税同盟”如成行,加拿大和日本等很可能加入,中国钢铁走出去将更艰难。

3警惕欧美滥用CBAM市场机制,构建新的国际贸易碳关税同盟及碳壁垒

据CBAM“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欧盟很可能专门设立光伏产品绿色门槛,包括一般环境足迹、碳足迹、产品耐用性、可维护与可回收性等指标;欧盟还在推动针对热泵和氢电解槽等中国优势技术产品设立准入要求,甚至考虑对产品在欧洲制造的比例提出要求。不同于CBAM,上述计划及可能出台法案均意图设立非市场化的“绿色准入门槛”,直接决定产品是否允许进口,而非按照碳市场定价,其绿色贸易壁垒的意味更加浓厚。

2023年6月6日,美国对其钢铁和铝行业碳排放强度进行摸底调查,为与欧盟组建“绿色钢铝贸易同盟”准备数据。拜登政府中止对欧盟钢铝产品征收“232关税”,欧盟亦中止报复措施,双方约定达成一个“可持续钢铝全球安排”(Global Arrangement on Sustainable Steel and Aluminum)。“绿色钢铝贸易同盟”由生产低碳钢铝国家组成,是对内平等、对外歧视的关税同盟,同盟成员国之间钢铝贸易不受限制,而对来自外部钢铝产品征收额外关税,要加入这个所谓的“绿色贸易”小圈子,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钢铝产业要低碳,二是不存在“非市场的产能过剩”。其第二个条件,欧美刻意把中国排除在外,针对性极强。

早在2021年8月27日《第七次金砖国家环境部长会议联合声明》(新德里声明)中,金砖国家就持续反对碳边境调节措施,误认其为“歧视性的单边贸易壁垒”(碳关税)。2023年6月12日,中国在世贸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会议就“更好发挥世贸组织监督审议职能”,对贸易影响重大的环境政策开展多边专题讨论,提出提案并进行大会宣介,得到广泛响应,印度、巴西、沙特、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哥伦比亚、菲律宾等成员认为中方提案具有建设性,印度、澳大利亚等愿同中方作进一步探讨。6月19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开了中方向世贸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提案,围绕如何确保碳边境调节方式方法公平合理、如何客观衡量“碳泄漏”风险、如何衡量相关措施的环境贡献、如何贯彻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如何避免造成贸易扭曲和影响发展中国家利益等问题开展多边信息分享和交流,鼓励实施有关措施的成员就相关问题提交书面报告,鼓励受影响的成员围绕相关方面提交问题清单或研究报告。

二、钢铁行业碳达峰、产品碳中和,碳中和钢引领全球绿钢最前沿

钢铁业是工业革命后人类文明繁荣发展的基石,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产业基础,从富起来到强起来,钢铁业仍然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由于历史发展阶段原因,中国钢铁业一直以内循环为主,要在新时代国际风云变幻中构建“内循环为主,内循环与外循环相互促进”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是一场硬仗。中国钢铁走出去,面临CBAM碳市场与未来可能的碳关税同盟的双重壁垒。

1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双轮驱动,中国超越单纯碳市场工具的气候治理方案

欧盟通过市场化管制碳排放机制的愿景与思路始终未变。据CBAM豁免条款规定,若欧盟碳市场与中国碳市场的纳入范围相同且定价相当,则中国相关出口产品可以免受CBAM的影响,这与2012年欧盟EU ETS航空排放交易指令的豁免原则基本一致。

但与十多年前相比,国际国内形势已然不同,中国应对CBAM需策略升级。

首先,中国气候治理体系与欧盟存在根本差异。欧盟并非主权国家,只有依靠欧盟立法设立碳市场,才能约束各成员国企业的碳排放。中国产业政策的制度优势,是欧盟应对气候变化所不具备的。中国采用“1+N”“双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碳市场工具,政策引导提供清晰信号与明确目标。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双轮驱动,不单纯依赖碳市场单一定价工具,管控碳排放将更加有效。中国钢铁业需认知中国式现代化气候治理方案及其制度优势,了解中国在短流程碳中和钢前沿技术领域生物源创新方案的原创技术领先优势,努力走出一条中国5G、风电、光伏太阳能、新能源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成功模式的钢铁制造业大国到低碳高质量强国之路,抓住全球产业链重塑的绿色低碳发展历史机遇,大国担当,标准引领国际钢铁业绿色低碳负责任高质量发展,做出中国贡献。

其次,企业应对外部碳市场定价的根本出路在于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突破氢冶金、低碳冶金、薄带铸轧、无头轧制等先进工艺技术,将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确保行业2030年前碳达峰。中国钢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步伐,积极探索氢基直接还原炼铁工艺及钢铁生产内生碳清除机制等前沿颠覆性技术,降低生产过程直接碳排放。河钢集团120万吨氢冶金示范工程,实现安全顺利连续生产绿色DRI产品,金属化率达到94%,关键指标完全达合格品标准,作为高端材料制造高品质洁净原料,是传统“碳冶金”向新型“氢冶金”转变的重要里程碑;深圳碳中和“基于负碳排放BECNU生态系统工程碳循环的碳中和钢”,利用鼎盛钢铁量子电炉加ESP近终形薄板无头轧制的国际先进工艺,以全废钢绿电冶炼和新能源物流叠加深圳碳中和“生物燃气-生物炭”负碳排放工艺,产出家具、家电、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海洋及铁路运输用碳中和钢,超越欧美低碳钢碳排放水平。

再次,中国碳市场目的、运行机制和价格与欧盟碳市场存在本质差异。2022年,全国碳市场碳配额交易加权平均价为55.3元/吨,EU ETS总量市场价格在100欧元/吨。过高的碳价,依赖免费配额来支撑市场,EU ETS市场改革举步维艰。市场并不是万能的,欧盟通过CBAM单一市场工具管控碳排放,存在市场失灵问题。中国通过“双碳”“双控”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双轮驱动的气候治理方案,“胡萝卜加大棒”,建立健全创新驱动、生态价值实现机制,体现激励与约束并用,发展与减排并重的中国式气候治理辩证系统观。

最后,中国长期占据世界钢铁市场总量主导地位,碳排放逐渐接近欧美水平,其微弱优势并非不可逾越。正确认知欧盟通过CBAM市场定价工具管控碳排放的局限性,直面CBAM对钢铁业走出去的外部挑战,高度重视欧美构建“绿色钢铝贸易碳关税同盟”新动向,以技术进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参与国际市场负责任公平竞争,从总量主导转变到碳中和钢质量与标准中国主导。中国碳中和钢不同于欧美原创的非生物源氢冶金碳减排技术路线和CCUS工程碳清除技术路线,其气候变化自然修复与人为修复相结合的路线,领先世界五至十年以上。

2中国钢铁业“双碳”战略下,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机遇”

由于中国与欧盟之间无电力贸易,CBAM对我国与欧盟贸易的当前影响总体有限,实质性影响较大的是钢铁行业。2022年,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6260亿欧元,其中钢铁151亿欧元、铝45亿欧元,均占欧盟进口第一名,化肥产品3.3亿欧元,水泥1146万欧元,氢3134万欧元,以上五项合计约199.7亿欧元,受CBAM影响的出口占比约3.2%。

面对CBAM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中国钢铁业挑战与机遇并存,把握绿色机遇,通过积极布局新技术新工艺与产品迭代升级,变压力为动力,极大地增强钢铁业国际竞争力。

首先,能源的发展与转换、转型升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业支柱,是全球发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新能源产业用钢需求将成为继工业化与城市化之后,支撑钢铁业下游产品需求的未来第三支柱和深具确定性的绿色机遇。中国新能源产业异军突起,产品出口规模大、增长快,产业优势十分明显,钢铁业国内大循环,新能源用钢需求爆发可期。

其次,中国钢铁业走出去面临的供给侧改革无外乎对发展中国家的产能转移和对发达国家钢铁产业链的绿色投资与绿色供应链国际贸易。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不可能对发展中国家转移低端落后产能和转嫁钢铁产业环境与气候变化风险,必然要求中国钢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产能走出去。中国钢铁对发达国家钢铁产业链绿色投资与贸易、供给侧外循环,将是对中国钢铁业国内大循环最直接最有力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有利于形成中国钢铁“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欧盟《净零工业法案》提出的战略性净零技术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能、陆上风电和海上可再生能源、电池和储能、热泵和地热能、电解槽和燃料电池、生物质燃气/生物甲烷、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电网技术、可持续替代燃料技术,以及先进核能技术、核燃料循环废料最小化和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等,其目标是到2030年欧盟本土战略性净零技术整体制造能力接近或达到欧盟部署需求的40%,加快推进欧盟2030年气候和能源目标及2050年气候中和目标,提高欧盟工业竞争力,创造高质量就业机会,支持欧盟实现能源独立。

另外,CBAM推高欧盟碳排放配额价格,将带动欧洲钢铁、化工等行业对光伏组件、氢电解槽和热泵设备等需求增加;2027年欧盟启动EU ETS II,道路交通和建筑部门纳入碳市场后,将进一步带动包括分布式光伏、电动车、充电与储能设施市场扩大。以电动车为例,2027年后欧盟市场预计将超过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车市场,如果欧洲推动新能源产业本土化制造,中国企业在欧洲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必将带动中国企业在欧洲的新能源技术与投资需求的增加。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中国碳中和目标“新共识”下,新能源、新材料、数字化、智能化等“低碳经济”新要素、新动能、新红利,使“负成本降碳”成为现实,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重塑产业生态圈和供应链“绿色品牌”,减少碳足迹,放大“碳手印”,增强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所能带来的供应链低碳、零碳甚至负碳替代效果。

3深圳碳中和首创“碳中和钢”,助力钢铁业应对CBAM外部市场冲击

世界钢铁协会对“碳中和钢”定义为,钢材生产时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与利用碳汇设施从大气中收集的排放物能够取得平衡,这种钢材就可被称作“碳中和钢”或“净零碳钢”。

中国钢铁业在碳中和钢的国际技术竞争中并没有落伍。深圳碳中和的“碳中和钢”依据最新国际标准共识,通过脱碳工艺流程实质性再造、系统边界拓展、输入输出变革和颠覆性原创生物源中和技术创新,借助生物燃气-生物炭生态系统工程碳循环生物源技术,构建第三代应对气候变化新技术新工艺。

该工艺利用生物质负碳排放BECNU生态系统工程技术,对生物质进行热解气化得到生物质燃气和生物炭,针对全废钢绿电短流程钢生产过程,以生物质燃气完全替代使用的化石能源,以部分生物炭替代全部或部分化石辅助材料,剩余的生物炭制成生物炭肥施入土壤,进行百年以上时间尺度的生物炭长期碳循环,并以该长期碳循环国际公认标准所带来的温室气体认证清除量,全部抵扣掉短流程钢生产中不可避免的剩余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中和。碳中和钢的中和机制,具有IPCC清单指南和国际标准坚实基础,国际公认权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DEKRA)已就“基于负碳排放BECNU生态系统工程碳循环的钢铁产品”开展碳中和认证工作。

2023年2月17日,深圳碳中和申请“碳中和钢”中国专利并获受理。为国际竞争需要,深圳碳中和依据《专利法》规定,在申请日之后的4月17日首发“碳中和钢carbonneutral®”中国民族品牌产品,并于4月21日以前沿技术论文形式发表,依法公布碳中和钢技术方案细节;4月25日,深圳碳中和中标鼎盛钢铁碳中和钢项目,世界首个碳中和钢合同落地实施,标志着中国钢铁业以实质性产业技术进步,应对CBAM外部市场冲击。

据测算,鼎盛钢铁碳中和钢技术改造前的吨钢碳排放量约0.552吨,低于全国短流程电炉钢的平均吨钢碳排放水平(0.6吨),国内领先。碳中和钢技改一期工程用生物燃气替代天然气,吨钢成本预计可节约46元(ESP薄板)至126元(H型钢),吨钢碳排放量减少约50千克,再考虑10%生物炭碳汇,鼎盛钢铁吨钢碳排放量可降至约0.45吨,达到或接近欧盟钢铁行业短流程电炉钢碳排放中位水平;碳中和钢技改二期工程在60% (ESP薄板)+40%(H型钢)产品结构下,采取绿电、生物燃气与碳粉替代及物流减排等全部碳避免措施后,仍不可避免的剩余碳排放量约0.068吨,通过加大生物炭负碳排放量环境收益,系统边界内对温室气体环境负荷全部内生抵扣掉,从而生产出碳中和钢,实现鼎盛钢铁产品净零碳排放,超越欧盟钢最低碳排放水平,获取具有全球共识的钢铁产品绿色溢价,吨钢超额垄断利润预计500元左右。

三、小结

深圳碳中和在世界首创的基于负碳排放生态系统工程生物源中和技术路线的碳中和钢,与氢冶金绿色DRI钢铁产品减排技术路线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电炉短流程钢产品质量与适用范围,形成钢铁业碳减排与碳清除技术的完美组合,将为中国钢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带来绿色新机遇。中国作为世界钢铁第一大国,实施“三大工程”,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发展真抓实干,取得瞩目成就,完全具备应对欧盟CBAM外部市场挑战和定义碳中和钢的技术与产业实力,同时主导碳中和钢国际标准,发挥与大国地位相适应的国际话语权。

《世界金属导报》

2023年第29期A06/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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