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天全县家电以旧换新消费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天全县家电以旧换新消费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我县决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活动起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后续是否延长期限视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要求和补贴实施效果另行决定。
补贴申请时间:2025年1月31日前。
二、活动参与企业
按照省、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要求,我县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回收一体企业共有三家:天全县众和利电器有限公司、天全县兴春电器、四川鑫昊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活动补贴对象
在参与活动的企业处交售旧家电,并在同一企业处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新家电,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
四、补贴电器类别
旧家电是指已使用过的空调、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洗机)、电视机、热水器五类电器。
新家电是指新购买的空调、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洗机)、电视机、热水器、集成灶、投影仪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需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电视机符合3级以上)。
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限制,但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数量应相符。
五、补贴标准
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
附件:关于印发《天全县家电以旧换新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