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轮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已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轮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19.6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在建安置房1#楼建筑面积为6949.37m2,3#楼建筑面积为6420.08m2,4#楼建筑面积为3093.08m2的建设项目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LTX2021082734400101001
轮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轮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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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行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设计业绩: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承接过一项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3.6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3.7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只需牵头方提供) 3.8其他人员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估法,以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0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说明备注: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汇款时资金用途处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巴音郭楞日报、新建信息网、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库尔勒市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邮编:
邮编:
841000
联系人:
王宏
联系人:
普花
电话:
15999011543
电话:
13899799888
传真:
传真:
0996-25057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797162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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