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z2023{4号)要求,我厅于2023年7月31日组织石嘴山市工信局、惠农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申报自治区工业行业2022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日-8月8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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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日
附件:2022年自治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验收项目
序号 | 地区 | 行业 | 企业名称 | 淘汰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产能(万吨) |
石嘴山市(淘汰产能2万吨) | |||||
1 | 惠农区 | 焦化 | 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 | 2×30万吨焦炭及联产10万吨化工产品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 64.8 |
合 计 | 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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