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四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认监委现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厨卫五金产品》(编号:CNCA-CGP-18:2023)、《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燃气用具》(编号:CNCA-CGP-19:2023),该规则适用于家用燃气用具(包括燃气灶、燃气烤箱、燃气烘烤器、燃气烤箱灶、燃气烘烤灶、燃气饭锅、集成灶、燃气烤炉、气电两用灶、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的绿色产品认证,自发布之日(8月11日)起实施。
附件:1.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厨卫五金产品
2.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燃气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