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2023年度郑州市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10日,郑州将对房地产市场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其中,对开发企业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与资质不相符的;未按时上报项目手册的;两书未按规定交付业主的;未按规定公示新颁发的《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的;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或另设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购房人预售款的;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未按规定进行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经纪机构,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行为: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未按规定公示、使用新颁发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的;从业人员未落实“人人持证”上岗的;非法侵占、收存、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未进行征信审查,收取预订款或者向购房人承诺可以按揭贷款购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也未向委托人事先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规收取除佣金之外费用的;成交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无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未按规定进行经纪机构门店现场信息公示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