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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教育局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招标公告 相关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教育补短板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批复》(连政综[2021]129号),连城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北部新城第一中心小学、朋口中心小学北部校区、连城县第一中学莲北分校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并授权连城县教育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授权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方。现已委托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批复》(连政综[2021]130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地点:连城县。

2.3纳入PPP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其中:

(1)子项目一:连城县北部新城第一中心小学项目

项目拟规划用地约33331.3㎡,建设连城县北部新城第一中心小学,总建筑面积为37300㎡(其中地上31300㎡,地下6000㎡),办学规模为48个班,在校学生为2160人。其中:教学楼2幢12500㎡、综合楼8500㎡、体育馆4000㎡、宿舍楼和食堂6300㎡,25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8个篮球场和羽毛球场等室外活动场所,地下停车场等。项目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耐久年限为7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配套水、电、道路地坪、绿化等和教学仪器、设施购置。

(2)子项目二:连城县朋口中心小学北部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45万平方米,规划项目用地67.6亩。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图书、综合办公楼、文体馆、宿舍楼、食堂,300m环形跑道操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项目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耐久年限为7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设配套设施,购置相应教学、办公设备等。

(3)子项目三:连城县第一中学莲北分校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78个班(初中24个班,高中54个班)总建筑面积7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500㎡,地下建筑面积6000㎡,主要建设内容初中教学楼1栋、高中教学楼2栋、实验楼1栋、图书馆1栋、教学综合楼1栋、体育艺术馆1栋、学生公寓5栋、教师公寓1栋、食堂1栋、室外运动场、道路、地坪、自行车棚、地下停车场、绿化、围墙、大门、垃圾收集点、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安防等配套附属工程。

本项目中三个子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办学规模及投资额以经政府方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为准。

2.4纳入PPP的投资额:本项目纳入PPP投资范围的投资额约为607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112.35万元(建安工程费用48654.35万元,设备购置费用34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76.74万元(含土地费用3130万元),基本预备费2479.91万元。各子项目具体投资额如下表:

表1-1各子项目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安工程费用

设备购置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土地费用

基本预备费

项目投资额

1

连城县北部新城第一中心小学项目

13045.03

600

1106.60

950

707.58

16409.21

2

连城县朋口中心小学北部校区建设项目

11418.80

600

762

1560

360

14700.80

3

连城县第一中学莲北分校项目

24190.52

2258

1178.14

620

1412.33

29658.99

合计

48654.35

3458

3046.74

3130

2479.91

60769

2.5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年(自签署《PPP项目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子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子项目一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给县教育局使用;子项目二、子项目三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给县教育局使用),运营期13年(自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移交日止),项目合作期共15年,各子项目在满足条件时可分别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分别进入运营期。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6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连城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社会资本应在签订《股东协议》后30个日历日内与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

(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5%股权,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95%股权,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7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8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和债务融资获得。

(1)股权投资: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5%:95%的股权比例提供不少于纳入本项目总投资额20%的项目资本金,约12153.80万元,项目资本金的实际比例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确定。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债务融资解决,债务融资部分为不高于纳入本项目总投资额的80%,约48615.20万元,主要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委托贷款、项目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项目收益债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政府方不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该项资金应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未及时到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

2.9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以本项目各类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人2020年度末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

②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

③投标人应承诺:将按约定完成除政府出资方负责出资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或增信,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资金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未及时到位,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并保证足额及时到位。

(6)投标人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的前五年内,投标人投资过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的投资类项目。(投资类项目包括BT模式、BOT模式、PPP模式、DBFOT模式、ROT模式等投资类项目;仅投标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项目业绩才予以认定)。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日期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内)。

(8)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针对投标人行贿犯罪的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并出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0)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 1年10月22日至202 1年10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 4 : 3 0时至1 7 : 3 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1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 1年1 1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项目名称。

9.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龙岩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连城县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70号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597-8930132

传真:0597-8930823

10.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

联系人:张先生、曾先生

电话:0591-28059630、173-5915-2826

传真:0591-28059659

邮箱: fjzbzx3b@126.com

11.监督管理部门:连城县财政局

附件一:《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 FJTP-00092118015172

项目名称: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

致:连城县教育局

我方在了解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异议。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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