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提升“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海外布局,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服务覆盖面。二是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加强金融创新,推动资金融通持续深化,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为灵活多样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在有效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境外项目建设的同时,聚焦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小而美”“惠民生”项目,提高东道国民生水平,让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更好惠及东道国人民。三是加强多方合作,推动打造中外资金融机构、企业多方参与、互利共赢、层次丰富的“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四是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对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一带一路”合作新领域的支持力度,助力打造更多“一带一路”务实合作新亮点。五是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坚持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合规经营贯穿“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同时,严格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和相关国际规则,切实做到守正经营,有效服务所在国民生福祉,夯实务实合作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