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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河北9市最新通知

唐山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从12月3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经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2023年12月3日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

石家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石家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3〔46〕号)建议,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向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3年12月2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开始,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按照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3〕46号)文件要求,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2日8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结果另行通知。

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邯郸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开始,区域地面气压场转弱,以偏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其中12月3日白天至6日白天,地面受均压场影响,风力偏弱、湿度升高且存在逆温,天气形势静稳,扩散条件不利,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2月2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沧州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2023年12月2日白天开始我市地面气压场转弱,以偏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3年12月2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保定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起,我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度污染过程,短时重度污染。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于12月2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衡水

经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起,区域地面气压场转弱,以偏南风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12月2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廊坊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3]46号)要求,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夜间起,我市地面转受静稳天气影响,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2月2日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定州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最新通知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会商,预计12月2日夜间开始,我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其中12月4日至12月5日,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3年12月2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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