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泸州市商务会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泸州市2024年春节期间家居家电消费促进活动实施细则》,1月11日至2月8日,泸州市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消费者可以申领补贴,300万元补助资金用完即止。此举旨在增强泸州市消费动能,加快推动消费持续恢复。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2020年12月30日至今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能参与。经企业(单位)自愿申请、区商务部门审核推荐、公示确认了三区26家企业参与家居、家电促销活动。
活动期间,消费者个人在申请参与泸州市家居、家电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购买电视(家庭影院)、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节能燃气灶具等绿色智能产品,可申领家居、家电消费补助金。
在此次活动中,符合单个商品(台或套)的含税销售成交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条件即可申领补助金。补助标准按单个商品(台或套)的含税销售成交价格的10%发放。其中,单个商品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人累计申请补助金的商品数量不超过3台(套),每人累计最高获得的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消费者申请3台(套)商品补助金累计获取的补助金额不足3000元的,不能继续申请补助金。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活动商家购买家居家电产品后,扫描活动二维码进入“泸州市2024年春节期间家居家电消费补贴”小程序,提交相关资料。三区将按申领补助消费者户籍所在地属地原则,对经申请并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居、家电消费者给予现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