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的生产过程相对特殊,大型设备多,生产过程涉及高温等,使得其在生产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今年3月初,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钢铁企业实行派驻安全生产特派员制度,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向辖区内所有钢铁企业每家派驻一名安全生产特派员,驻厂驻岗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试行1年。
通知明确了特派员的要求、职责、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比如要求安全生产特派员须熟悉冶金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可以是在职在编人员也可以聘用钢行业专家,有关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依法做好特派员的经费保障等。
“这次省里出台这项制度,就是希望各地以此为契机,选派专业人才驻厂驻岗,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特派员的作用,让他们当好应急管理部门的助手、被派驻企业的安全监督员,合力推动钢铁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了让安全生产特派员能够更好履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还组织开展了统一的视频培训,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友国阐述了出台此项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冶金行业的专家解读了“钢八条”和“七个严格”等钢铁冶金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带领安全生产特派员更好地掌握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和熟悉此次特派员工作的基本任务、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等。
截止目前,广东已派出44名具有相关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安全生产特派员,确保每一家钢铁企业都有一名特派员进驻。据了解,这些安全生产特派员进驻企业后,一方面要吃深吃透国家“钢八条”和广东“七个严格”的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安全“哨兵”的作用,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要求企业纠正、及时汇报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对被派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真正起到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企业整改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认真履职的过程中不能影响被派驻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也不能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