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77资讯网

两部门: 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两部门: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为继续支持国家商品储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明确,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房产、土地,是指在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用于办公、仓储、信息监控、质量检验等经营及管理的房产、土地。(新华社)

资讯监督:刘奕17739761747

资讯投诉:李瑞15981879377

最新相关

制氢、储氢,全球"拾慧"

近日,乌拉圭公布首个绿氢工厂项目计划,该工厂将耗资3800万美元,位于乌拉圭西南部里奥内格罗省首府弗雷本托斯市,预计于2026年开始运营。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8000块太阳能电池板、1个每小时可生...

大咖纵论钢铁产业链"破局"之道

大咖纵论钢铁产业链"破局"之道

中国冶金报 中国钢铁新闻网记者 熊余平 徐可可 报道面对当前严峻形势,钢铁产业链企业如何破局,找到生存与发展的新路径?10月30日,以"破局·行动·实战"为主题的第十九届中国钢铁流通促进大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