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提高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与之前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同时,税务部门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相关规定,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记者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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