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公告》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 《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 按照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安排,为加快提升国内废钢铁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水平,引导企业进口符...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公告》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 《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 按照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安排,为加快提升国内废钢铁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水平,引导企业进口符...
为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动钢铁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编制了《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编: 100804电话: 010-68205599传真: 010-68205593电子邮件: shi...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服务电商企业绿色发展,引导电商企业提高绿色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企业发展模式,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污...
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到2023年,新型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20个区域级分中心和10个行业级分中心。深化"5G+工业互联网"。支持工业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加快典型场景推广。探索5G专网建设及运营模式,规划5G工业互联网专用频率,开展工业5G专网试点。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关于深化"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与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问: 什么是《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答: 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下称《目录》)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重要依据。现行《目录》于20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近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指导"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率先推进相关工作,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操作指引》共分为八个部分: 一是基本概念和应用原则,明确了超额利润分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