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拟批准《揭阳市泳兴科技有限公司小家电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项目名称:揭阳市泳兴科技有限公司小家电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揭阳市泳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仁辉路曹厝村天福路南面西畔三巷4号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为20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168平方米;主要从事小家电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塑料小家电(电风扇、吹风机、捣蒜机、抽水机、打蛋器、剃须刀、加湿器、小夜灯、香薰机、绞肉机、吸尘器、电蒸火锅、电饭煲、榨汁机、烘鞋机、抽水机)400吨;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8台、注塑机10台、粉碎机3台、风机1台、空压机1台、冷却机1台、干燥机1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五金配件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废机油、废包装桶等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