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苓)7月14日,陕西省水利厅发布消息称,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六部委备案,陕西省西安市、渭南市蒲城县、榆林市高新区被确定为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据悉,陕西省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要落实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关要求,从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5个方面着手,形成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以点带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可持续利用。
陕西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对试点城市的业务指导和跟踪评估,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打造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中国冶金报》(2022年08月04日08版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