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77资讯网

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月22日印发的《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1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维护煤矿建设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晋发〔2024〕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证照手续(包括建设煤矿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生产煤矿完成生产能力登记公告)齐全有效的建设煤矿在停止施工后恢复施工和生产煤矿在停止生产后恢复生产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主要针对以下停工停产煤矿进行:

(一)由于节假日放假(双休日除外)、正常检修维护,以及企业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等原因自行安排停工停产的煤矿。

(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事故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要坚持程序从简、验收从严的工作原则,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验收方式,开展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分级负责,是指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承担本级直接监管煤矿的验收工作。市级要对县级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由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等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须在相关部门已同意恢复建设生产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验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分类实施,是指在市、县分级负责的基础上,针对煤矿不同的停工停产情形,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分类实施。

(一)部门验收。对于企业自行安排停工停产(不包括企业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停工停产的情形,下同)达10日及以上的煤矿,或者因发生事故被责令停工停产的煤矿,由属地煤矿安全直接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对于煤矿企业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被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求恢复建设生产的,由属地煤矿安全直接监管部门组织验收,且自收到恢复建设生产申请之日起至组织验收完毕不得超过20日。验收合格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处审核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恢复建设生产。

(二)企业验收。对于企业自行安排停工停产不足10日的煤矿,以及企业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停工停产的煤矿,由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组织进行企业验收(没有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的由本煤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属地煤矿安全直接监管部门备案。

本条所称的“企业自行安排停工停产”天数,应当按照从企业停工停产之日起、到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之日止的计算办法确定。

第七条煤矿停工停产实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要将停工停产的具体事由、期限、措施等内容,及时向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报告。同时要向属地煤矿安全直接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处报告。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被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煤矿落实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驻矿盯守、停止审批民用爆炸物品、停供建设生产用电等措施。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责令煤矿停工停产后,要及时告知公安、电力等部门(单位)依法停止或限制供应、收缴民用爆炸物品,限制电力供应。

第九条煤矿要加强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监测监控、瓦斯检查、防火、安全检查、设备管理、巷道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煤矿在复工复产验收前,要按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批准(没有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的由本煤矿确定)的整顿方案和限定的整顿时间进行全面整顿,排查整改并消除事故隐患,具备恢复建设或生产的条件。

煤矿在整顿期间,必须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和作业范围,不得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

第十一条在煤矿结束全面整顿并自行验收合格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验收方式和“提出申请、组织验收、审核签字”的验收程序,组织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复工复产验收要根据《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对达到验收基本条件的煤矿,验收结论为合格;否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煤矿经复工复产验收合格后,由负责组织验收的单位报本办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向煤矿下达复工复产通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发复工复产通知时,要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公安、电力等部门(单位)。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擅自恢复建设或生产。

第十四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复工复产验收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越层越界、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坏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要及时通报自然资源部门查处。未经依法查处的,不得下达复工复产通知。

第十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要建立健全“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对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上一级主体企业要加强对恢复建设或生产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领导,通过按比例抽查、按区域督查等方式组织对本地区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并全面掌握本地区的煤矿运行动态和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八条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基本条件制定补充性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应急厅负责解释。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6年1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12号)同时废止。

最新相关

安钢股份桥梁钢中标武汉重点市政工程

本报讯 近日,从武汉传来好消息,安钢股份生产的桥梁钢成功中标武汉市某重点市政工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安钢股份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向特钢要效益"的力度,全力推进特钢转型。销售团队主动出击,...

山钢管线钢出海"圈粉"

山钢管线钢出海"圈粉"

7月24日,山钢日照公司X70M高端管线钢正在码头装船发往沙特(如图)。近日,山钢日照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能力,成功斩获沙特市场5.5万吨X70M高端管线钢热轧卷批量订单。面对沙特天然...

柳钢家电用钢上半年销量同比增长116%

柳钢家电用钢上半年销量同比增长116%

在国家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柳钢家电用钢销售量同比增长116%。今年初以来,柳钢销售中心抢抓政策机遇,优化销售模式与市场策略,持续拓展新客户与新区域。尤其是在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8月15日也是第3个全国生态日。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当代愚公李双良带队搬走了太钢1000万立方米的废钢渣,治理后的太钢渣山公园亭台楼阁、小桥...

让长江岸线美起来

从2019年起,南钢集团对沿长江岸线约3公里、70万平方米的江滩进行覆绿,种植垂柳、香樟、水杉等大型乔木15000多棵,并新建微马跑道、音乐看台及栈桥等,全力打造湿地公园景观。经过持续治理,现在...

5.6万吨"新钢造"助力昌九高铁试跑

7月29日,G55501次试验列车从南昌东站驶出,这标志着昌九高铁南昌东至何家线路所段进入试运行阶段。据了解,昌九高铁是江西省境内一条连接南昌市与九江市的高速铁路。这条铁路建成通车后,将进一...

湛江钢铁又一条"海上钢铁丝路"开通

湛江钢铁又一条"海上钢铁丝路"开通

8月3日,宝钢股份湛江钢铁成品码头汽笛长鸣,"顶鹤"轮满载产成品破浪启航,驶向泰国林查班港(如图)。这标志着湛江钢铁首条直通东盟核心市场的泰国国际班轮航线正式开通,也是继越南海防航线成功运...

与国铁互通!敬业铁路专用线开通

8月17日,敬业铁路专用线GT31108次国铁车辆(如图)开行,标志着敬业铁路专用线成功实现与国铁业务互通。据悉,敬业铁路专用线全长23公里,全线采用污染物零排放的电气化铁路,共设3个站点,起点接轨...

山钢万吨桥梁钢撑起济南高架"长龙"

8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快速路东延工程春晖路路段高架桥主体结构已初具规模,一条高架"长龙"跃然眼前(如图)。山钢集团为该工程定向供应的2万吨优质厚板桥梁钢订单,目前已完成逾7000吨的...

这间体验馆,教你安全避坑不踩雷!

这间体验馆,教你安全避坑不踩雷!

8月19日,柳钢集团焦化厂职工正在该厂日前开馆的VR(虚拟现实技术)智能体验馆进行安全施工体验(如图)。该体验馆采用先进成熟的智能VR和3D技术,将VR设备与行业安全标准相结合,综合考虑现场施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