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部门着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最新报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金融监管机构正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布局。
报告中强调,要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大对政策性金融的供给,同时推进国有金融企业的差异化发展。财政部将深入研究资本补充和利润转增的方式,以“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适时调整国有金融资本的比重。
【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为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财政部将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管理事项和权责,推动权责法定的管理方式。同时,还将研究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的部门规章,确保制度的完善。
此外,地方财政部门将督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研究起草地方政府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绩效评价办法。
【金融管理部门推动金融国资国企提质增效】
财政部与金融管理部门正积极推动金融国资国企的高质量发展,以提升金融行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将集中力量打造金融业“国家队”,研究起草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行动方案,推进国有大型金融企业对标世界一流金融企业。
报告还提出完善利润分配和资本补充机制,增强内源资本补充能力,研究优化国有金融企业利润分配,增加资本补充机制,并拓宽外源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财政部与金融管理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发挥“头雁”作用,特别是在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方面。他们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通过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效益指标的长周期考核。
同时,报告中提到,为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将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并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国有金融资产风险防控】
报告还指出,财政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将多措并举,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他们将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防控体系,并指导国有金融企业积极有序地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
此外,报告中提到,将研究起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落实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人员违规投资经营、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将健全风险源头防控机制,优化金融企业财务运行分析监测功能,并建立分级分段的管理框架,持续优化压力测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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